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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不用对境外购房太感冒

2011年07月06日 10:49 来源:《东地产》

  《东地产》特约撰文  赵春雷

  当一扇门被关上之后,势必寻找那扇打开的窗。

  国内针对商品住宅市场的限购、限贷政策,使得民间资本寻找新的投资方向。国人在境外的购房动作也愈来愈受到关注。根据中新社报道,今年首季温哥华豪宅大买家分析,显示期间成交的164栋300万元以上的豪宅,74%买家据信是中国移民或投资者,今年1至4月份,已知内地个人买家比例占香港中小型住宅市场新建住宅成交套数的21.5%,成交金额占23.3%,成交套数实现连续5个半年度上升。而在二手房方面,内地买家的购买量和成交金额分别上涨1.2个百分点,占比分别上升至7.3%和8.6%。另有英国地产经纪公司的调查显示,中国买家近两个月来在伦敦花费了1.2亿英镑,在一些高档社区的购买者中,有三分之一来自中国内地和香港。

  基于国内很多领域对民间资本的开放程度有限,多年以来,民间资本较多集中进入房地产市场与股市。作为新型经济体的中国,近10年来保持两位数的经济,同时,广义货币M2增速,也始终处于较高的区间。作为吸纳大量流动性资金的房产市场,事实上成为了资金的海绵。央行数据显示, 2006年1月M2为30.35万亿,至2011年5月,M2为76.33万亿。以近10年的房地产市场与股市比较,显然投资前者的激励,远胜于后者。当然,也不可否认,前者的需求弹性也小于后者。

  因此,可以倾向于认为,针对目前频频被报道的国人境外购房,大可不必过于紧张,甚至可以将此看作一件疏通投资管道、降低过于庞大的外汇储备规模的好事。值得关注的是,外汇占款增量每月依旧保持在3000亿人民币左右。

  不过,大量境内资金远赴境外投资购房的现象,却值得深思。尽管早在2010年5月13日,简称新36条的《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已经发布,《意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社会事业、金融服务等领域。但实质推进的步伐亟需加快。

  作为民间的投资者也必须看到,基于每个国家的法律体系都不尽相同,因此,准备去境外投资房地产的,需要事先对该国的相关房地产法律及政策做一定研究,避免出现不应有的意料之外的不快。

  (作者为上海至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以上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刊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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