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法制日报:慈善需共同参与而非独家垄断

2011年07月25日 15:47 来源:法制日报

  虽然“部分网友的情绪有些偏激,对中国红十字会为中国困难群体以及在重大自然灾害面前所作的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全盘否定,以偏概全,攻其一点不及其余”,让红十字会的领导们“感到委屈和痛心”,他们呼吁博友能够“理性”对待,但众多的网友和公众却始终没有放弃“围观”,甚至仍在不懈地质疑和“探秘”。

  平心而论,在其成立的一百多年里,红十字会为中国的人道主义与和平进步事业作出了巨大贡献,这是有目共睹的,也不会因问题而被抹杀。而且,郭美美事件发生之后,红十字会很快澄清事实、暂停商红会的一切活动、引入审计、向社会承诺“两公开两透明”,还于7月6日至7日在京召开中国红十字会系统廉政工作会议并获得官方的肯定,行动可以说是中规中矩,甚至颇有可圈可点之处。但为什么老百姓仍然不买账,仍然揪住红会不放?

  这不是人民群众对红会系统的苛责,而是红会系统在公信力机制建设上还有一定的欠缺。几十年来,红会系统作为与县级及以上行政部门平行铺设的有机构、有级别、有财政经费、有编制的“四有”机构,在很大程度上一直具有政府公权力机关的一面,当公众对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日益增长的渴求与红会在公开透明建设上的蹒跚碎步之间的断裂越来越大时,质疑自然不可避免。而同时,红会首先还是一家从事慈善事业的机构,既然“良好的公信力是中国红十字会开展各项工作的重要前提”,人们自然会对它有更高的道德要求。但很可惜的是,在社会对公益项目市场化的探索还彷徨犹疑时,它已经与资本纠结在一起缠夹不清了。对于这样一个像政府般运作、公司般经营,同时又从事慈善事业的业务和管理的红十字会系统,不引起人们的诘问,反而不正常了。这是公民履行公共责任,逐步走向成熟的重要步骤。毕竟诘问不是定论,不管被诘问的是谁,尤其是公权力或准公权力机关,都应该以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态度虚心接受,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要获得公众理性看待的“平常心”,首先要被诘问者自己的耐心、诚心、决心和责任心。

  实事求是地讲,红会系统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认识到了问题的实质并拿出了方案,比如向社会承诺“两公开两透明”,即捐赠款物公开,财务管理透明,招标采购公开,分配使用透明。同时,中国红十字总会、地方红十字会都要建立依托于互联网的信息发布平台,力争两年内实现全国红十字会系统信息公开的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近期,总会将对2010年以来的财务收支报告、审计报告和有关评估报告通过官方网站陆续向社会公布,以接受社会监督。毫无疑问,这是正确的一步,但很可能并不能解决问题的全部。作为素来声誉卓著的红十字会,它的方案不能满足于危机公关,而应该藉此契机,大刀阔斧地改革来解决中国慈善事业存在已久的深层次问题。

  比如,红十字会如何让人们相信它可以做到“两公开两透明”?而且不仅是面临危机时要做到,更重要的是在以后也能够做到,从而成为一种稳定的日常工作机制?因此,红十字会要做的就不能仅仅是“医得眼前疮,剜却心头肉”的权宜之计,而应该刮骨疗毒,伐骨洗髓,由政府和社会共同参与,以更具深度和广度的机制改革与建设来确保红会日后的工作始终能够做到公开、透明,不脱离政府的监管与公众的监督,为中国的慈善事业建立新的标杆与规范。

  这就要求中国慈善事业的进一步开放与竞争,因为红十字法授予中国红会的是垄断性的中国代表权而非垄断捐款权,慈善事业既然是社会事业,就应该以更大的勇气进行社会管理创新,最大限度地允许社会各界参与进来,政府只需要以统一的立法来进行规制,及时跟进监管与服务就可以了。同时,继续推进公开、透明的机制改革,在引进公众参与的同时,积极建设更为有效的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与切实问责的机制。

  套用红十字会领导的话来说,清白遭到质疑是坏事,也是好事,倘若能够藉此机会推进整个中国慈善事业的开放及公开透明监督问责的机制建设,以红十字会的清白换来重树整个中国慈善事业的清风,就是真的把坏事变成好事了。

  

分享到:
网友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快速注册新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