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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家参与高教改革于法有据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03 14:19 来源: 《法人》

  企业家参与高教改革于法有据

  在公办高校一统天下的前提下,促进和鼓励创办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同台竞争,是中国高等教育最深刻的改革和创新,也是“中国梦”开始的地方

  刘兴成

  近年来,中国社会一直呼吁高等教育改革,要求高等校院培养创新人才。钱学森曾发出“中国为什么没有世界一流大学”的天问。立志成为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南方科技大学,难免成为议论的热点,产生了高教改革、创新和法律是否冲突的话题。

  高教改革创新和法律并不冲突

  教育部发言人曾对“南科大教改,学生是否必须参加高考”的提问,做出了“任何改革首先要坚持依法办学,要遵循国家基本的教育制度,以制度来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的回答。南科大校长朱清时表示“并不认同”。这样的问答与回应,被有的学者和新闻媒体解读为,南科大或整个中国的高教改革创新与法律是冲突的。

  其实,高教改革、创新和法律相冲突是个伪命题。中国的高等教育法完全支持高教改革与创新。《高等教育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等社会力量依法举办高等学校,参与和支持高等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国家法律鼓励民间资本举办高校,允许民办高校参与高等教育竞争。

  根据《高等教育法》第十六条规定,中国的高等学历教育实行标准制,专科教育、本科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和博士研究生教育都有相应的学业标准。《高等教育法》没有规定学历教育实行审批制,政府部门就无权对学历进行审批。

  再根据《高等教育法》第二十条规定,接受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生,由所在高等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学业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也有相同的规定:国家实行学业证书制度和学位制度,由学校自行颁发学历和学位证书。

  至于大学本身能否得到国家的承认,法律规定既实行标准制,又实行审批制。《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设立高等学校的具体标准由国务院制定。《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设立高等学校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审批高等学校的设立,应当聘请由专家组成的评议机构评议。

  法律早已对南科大教改学生是否必须参加高考、教改学生的学历能否得到承认作出了规定。南科大的教改学生是否必须参加高考,是南科大的办学自主权。只要国家承认南科大的合法存在,不管南科大学生是否参加了高考, 南科大根据学历标准发放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就是合法有效的。

  高等教育是企业家的事业蓝海

  自2003年9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把实行“科教兴国战略,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作为立法目的,规定“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国家保障民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在公办高校一统天下的前提下,促进和鼓励创办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同台竞争,是中国高等教育最深刻的改革和创新。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民办学校在扣除办学成本、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的必需的费用后,出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取得合理回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该规定非常重要,为民营经济创办大学提供了动力。

  2005年,《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支持、引导和规范非公有资本投资教育、科研、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的非营利性和营利性领域。“非公36条”迎来了民营教育培训机构发展的热潮。

  自从2006年新东方教育集团在纽交所上市,中国有十几个民营教育培训公司在海外上市。2007年,双威教育集团在纳斯达克上市、诺亚舟教育控股有限公司登陆纽交所、弘成教育集团在纳斯达克上市。2008年,中国智能化考试服务供应商ATA公司在纳斯达克上市、正保远程教育公司在纽交所上市。2010年,中国教育集团在纽交所上市、安博教育集团在纽交易上市、环球天下教育科技集团登陆纳斯达克、学而思国际教育集团在纽交所上市、学大教育集团在纽交所上市。巨人教育集团也计划赴美上市。

  这说明中国的公办教育产业不能满足市场需求。表面上看来,民营教育培训机构在扮演拾遗补阙的角色,实际上民营教育培训机构在为应试教育和公办教育的低效率纠偏。一方面,中国的民营教育培训市场非常火爆,另一方面,公办高校几乎垄断市场的高等教育市场出现了怪异的现象:大学本科毕业生不如中专生和小学毕业生好找工作,即使找到工作,其工资待遇与中专生在同一水平线上。是大学生相对于13亿中国人的比例太高了吗?显然不是,因为大学本科以下学历占总人口比例要高得多。那么,中国的高校出了什么问题?高等教育应不应该产业化?

  新东方董事长俞敏洪不满足于做中国最有钱的教师,他的梦想是在中国创办一流大学。“中国梦”不应该只在中央电视台“星光大道”的舞台上实现。如果政府不提供高教领域平等竞争的平台,俞敏洪们是无法在中国创办一流大学的,也就无法实现“中国梦”。政府有责任将国家法律关于高等教育改革和创新的规定落到实处,让中国人在高等教育领域内也能人尽其才,实现“中国梦”。

  李嘉诚曾经为汕头大学捐赠了数以十亿计的办学经费,后来又创办了非常有竞争力的长江商学院。如果南科大能吸引李嘉诚们做同样的事,致力于改革和创新的南科大能将李嘉诚们的办学经费花费得更有效率。

  由于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南科大能够进行的改革创新,民办大学也能。《民办教育促进法》为民间资本创办大学疏通了投资渠道。2010年5月实施的《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将积极推进教育领域改革、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发展教育和社会培训事业,作为政府的责任。

  有社会责任的企业家,会把创造的财富用于自己成就一番事业。其中有部分企业家会将高等教育作为自己的事业。那么,高等教育将会成为企业家的事业蓝海。

  南科大与高教改革创新共命运

  依托国际大都市香港,香港科技大学用十几年时间建成了亚洲首屈一指的大学,其世界排名在北大、清华之前。斯坦福大学与美国硅谷相辅相成,大学与地方在改革创新上形成相互激励的良性循环。那么,中国的斯坦福大学在哪里?

  南科大是地方公办大学。深圳市政府制订了《南方科技大学管理暂行办法》,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南科大首届理事会的20名成员中,一半是政府官员且由深圳市市长许勤出任理事长,另一半是大学校长和知名企业家。这样的人员结构,是南科大改革创新的“人和”,能够保障南科大的发展有良好的开头。

  高等教育改革和创新,是中国深入发展市场经济的需要,这是南科大改革和创新的“天时”。深圳是国家综合改革和创新的先行者,深圳拥有中国最多的不靠垄断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这是南科大改革和创新的“地利”。拥有天时、地利与人和的南科大,其改革创新不成功都难。

  如果南科大毕业生的就业率不比“985”高校低、工作能力不比“985”高校差、社会成就不比“985”高校小,南科大就具备了“985”高校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水准和实力。如果南科大的水准和实力赶上了斯坦福大学,南科大就具备了世界一流大学的水准和实力。在高教改革与创新的历史车轮面前,任何一种权力、任何一个既得利益集团都无力螳臂挡车。

  近几年来,北大、清华招生受到香港几所大学的冲击,很快还会感受到台湾几所大学的竞争压力。中国的高等教育市场,未来会形成传统公办大学、南科大式的新型公办大学、民办大学、港台澳的大学同台竞争的格局。

  中国已经进入高教改革创新的春天,即将迎来改革创新的盛夏。我们为什么不能对南科大的改革与创新试目以待、乐观其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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