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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天价工资仅披露了事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1-13 15:45 来源: 上海金融报

  钱夙伟 

  2010年,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将国有物业变为自有物业,用公共收入给员工发天价工资一事不久前被媒体曝光。近日,国家审计署披露的审计报告显示,媒体曝光的“天价工资”数额属实。该中心2009年和2010年人均工资达32.76万元和30.57万元。

  据称国家审计署在调查报告中特别指出,“因地方财政及国土房产主营部门未对其‘自有物业’进行资产清查和产权认定,导致应作为国有资产管理的所谓‘自有物业’收入变成了该租赁中心为员工发放高工资、高福利的来源。”其实,即使缺一个“认定”环节,国有物业也不可能变为自有物业,因此,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把国有物业当成自有物业,不仅是故意,更是恶意。

  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的胆大妄为,还不仅仅在于此次事件。据报告,自2008年7月成立至2010年末,租赁中心将443.69万元“自有物业”租金收入截留至工会账上,其中,216.06万元以工会补贴名目发放至个人,其余以文体活动费等名录列支。也因此,一个中心主任,居然年收入高达74万元。

  这是什么性质,显然不言而喻。

  然而,如此明目张胆的违法之举,不仅有关方面长期来听之任之,国家审计署也只是“披露”了事,并无下文。比如,被曝光至今,该中心“未出现人事变动”,仅把其主任从市财政领取的2万元收回。与滥发的“2009年和2010年分别发放税前薪酬总额1965.57万元和1834.33万元”相比,“收回”2万元显然让人啼笑皆非。而“披露”之后依然“风平浪静”,没有人需要为“天价工资”买单,更令人诧异。

  事业单位本来就是仅次于公务员的“金饭碗”,除了不菲的收入和优厚的待遇,一进入“事业编制”,几乎就是“终身制”,也因此,事业单位报考之热,并不亚于公务员。却不料,这个“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捧着“金饭碗”,居然还不满足,还要“天价饭碗”。显然,如果失去监督和制约,谁都会伸出贪欲之手。

  也因此,必须让这只贪欲之手付出惨痛的代价。实际上,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违法行为,让其将所有的“天价工资”都吐出来,收归国库,也是对纳税人的起码交代。当然,对有关方面的监管失控,乃至后面有否利益的纠葛,也必须一查到底,否则,滥用权力给自己发“天价工资”,绝不会只是一个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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