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俊生:民间金融放开的同时还需要法治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2 02:39 来源: 燕赵都市报□周俊生
民间金融,在目前的中国经济版图上,随着政策面上对其从以前的坚决控堵改变为承认其合法地位,它已经成为一个炫目的概念。
但是,在民间金融炫目的光环下,一些缺乏规范的金融借贷开始大行其道,引发了一系列触目惊心的社会事件。日前有媒体报道,在具有“全国百强县”之称的山东邹平,由于许多企业深陷于高利贷风暴难以自拔,疯狂跑路的事件接连发生。当地警方声称,由于高利贷的风暴难以消弭,已有30多人死于自杀或他杀之中。当地有关人士称,这股从2010年开始刮起的民间金融旋风,如果不能得到有效的治理,这个“百强县”的经济或将倒退10年。
其实,出现在邹平的这一幕还没有收场的悲剧,对于我们来说并不很陌生。一段时间以来,各地纷传老板跑路事件,而发生这种事件的当地政府也顿时陷入焦头烂额之中。因为失控的高利贷而导致的人命事件,在各地也时有发生。这些事件的发生,可以让我们从目前对民间金融浮躁的热情中冷却下来,仔细思考一下我们到底需要什么样的民间金融。
迄今为止,民间金融虽然被抬上了很高的地位,但它仍是一个模糊的概念。一般地说,民间金融是相对于国有金融而言的,一切绕过国有银行的金融借贷关系都被装进了民间金融这个筐里。而我们之所以需要民间金融,则是因为国有银行对企业服务的严重不到位所致。在政府对经济运行建立了绝对的支配权以后,国有银行的信贷大量流向了政府的投资项目。散落在民间的民营中小企业,不仅没有政府的托底支持,更由于其盈利能力较差而使其借贷充满风险,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民营中小企业转而开拓民间金融渠道,可以说是其利用市场机制,在体制的管束外寻找到的一条“自救之道”。
在这一背景下,民间金融的发展自然有其合理性。以前将民间金融一律视为非法加以严厉打击的做法,是将洗澡水和婴儿一起倒掉的简单化做法。事实上它不仅扼杀了民间金融的生长,也阻碍了地方经济发展。但目前政策面上对民间金融采取支持态度以后,一些地方却又出现了将婴儿和洗澡水一起保留下来的倾向:任何借贷行为,只要贴上了“民间金融”的标签,就似乎拥有了可以招摇过市的护身符,地方政府对它的管理也显得缩手缩脚,唯恐被戴上一顶阻碍民间金融的帽子。
高利贷正是民间金融发展中一个“必须倒掉的洗澡水”。一些不法分子借着民间金融的正当性,以高利贷来吸引客户,诱惑老百姓参与到他们制造的“钱生钱”的圈套之中。发生在邹平的悲剧,正是因这种毫无规管的高利贷所引发,不法分子开出的一些项目,其实从一开始就注定了是一场“击鼓传花”的游戏,当泡沫被刺破,也就是灾难降临的时候。事实已无情地证明,这种以高利贷为中心内容的“民间金融”将严重损害地方的社会经济。
无数的事实已告诉我们,任何一种市场行为,如果缺少了法律规范,它一定会走到它的反面,目前的民间金融正面临这样的危机。因此,在放开民间金融的同时,还要将其引导上法制化的轨道,什么是正当的民间金融,民间金融如何控制风险,民间金融怎样保护借贷人利益,都必须有严格的可操作的法律来加以明确,对一切逾越法律规范的金融活动,则必须严厉打击,确保民间金融行走在健康的轨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