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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儿童节的尴尬不能靠“自行协调”

2011年06月02日 04:01 来源:深圳商报

  昨天是儿童节,全国的小朋友都有一天的假期,对孩子来说这自然是最高兴的事。同时,各类媒体上围绕孩子的话题也是五花八门、热闹异常,这当然更是好事,体现了关心儿童权益的节日宗旨。

  但美中不足的是,孩子放假了,家长却没有假期。据本报记者调查,深圳的许多双职工父母只好采取“孩子放假、父母请假”的不得已办法。最惨的是连假也请不到的父母,想请个“一天保姆”,却被家政公司告知,没这项服务。于是,有些父母就把孩子放到图书馆、书城等看起来相对安全的公共场所,使得孩子们节日里的快乐项目选择和时间安排都大受影响,“幸福感”自然也大打折扣。

  关于儿童节能否也给家长放假的话题,已经讨论了许多年,但始终没有引起决策部门足够的重视,全国假日办“工作人员”的最新表态是,对家长的苦恼已经注意到并表示理解,正在进行探讨和研究。或许该“工作人员”也明白这样的表态没有任何“含金量”,所以又反手把责任推给社会,说“家长、学校和单位其实可以自行协调”。

  在我国,由单位“自行协调”的假期还真有,比如三八妇女节、五四青年节,虽然不算是正式的公众假期,但都会有一个“但是规定”:各单位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可以安排本单位的妇女或青年放假半天。不幸的是,这样的“自行协调”偏偏不适用于儿童节。因为12岁以前的孩子并不具备完全的行为能力,假日期间家长作为孩子的第一监护人,负的是完全责任,并不能因没有时间或请不到假而丝毫免责。比如家长把孩子放到图书馆、书城等地方的行为,其实是很冒险的,万一发生什么意外,没有尽到监护责任的指责绝对是逃不过的。

  从以上简单的分析不难看出,儿童节能否也给家长放假,不是家长在争取什么超额福利,而是政府的假期公共政策在制度设计阶段就应该主动考虑到的人性化安排。

  所有的公共政策,都影响着大家的工作、生活,更影响着整个社会的运行效率和公平正义,需要平衡各方面的权利和利益,否则,一不小心就会从“福利提供者”变成“麻烦制造者”。儿童节只给孩子放假而不给家长放假,就属于这一类型,但还不能算是最严重的情况,至少不能和幼儿园漫长的寒暑假所造成的困扰相比肩。

  我国是一个讲究男女平等和充分就业的国家,在有小孩的年轻人中,双职工家庭占据绝大多数比重,他们最怕的就是幼儿园也和各类学校一样,每年都要放漫长的寒暑假。一边是只有几岁的宝贝孩子;一边是长达3个月左右的时间;一边是严格的工作时间要求,显然不是任何临时性措施可以解决的,要么是请父母帮忙——如果有这个条件的话,要么就得雇请专职保姆——且不说找到一个称心放心的保姆有多么不容易。

  就算在经济高度发达的美国,一般人也是请不起保姆的,所以经常看到美国人惊诧于中国人的生活水平之高——几乎多数家庭都有过请保姆的经历。其实,这是因为美国人不了解我国的国情。

  最近全社会都在热烈讨论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问题,据专家说,起征点达到3000元之后,全国的工薪阶层将有88%的人不用纳税,也就是说全国有88%的工薪阶层月收入低于3000元。但与此同时,全国各大城市几乎都在喊保姆荒,而且保姆的工资水平早已大大超出当地的最低工资水平,且还有持续攀升之势。这其中的原因,恐怕和幼儿园学制不合理有绝大的关系,不仅给年轻父母们精神上制造了极大困扰,生活成本也大大上升。

  公共政策无小事,不能什么都靠“自己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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