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20日 16:59 来源:《小康·财智》
任何一个政权在战乱尘埃落地之后都必须要建设民生,未来的利比亚政权没有理由排斥中国公司而“不求最好但求最贵”。我们要对中国数十年辛苦建设积累起来的综合国力和影响力、对中国企业的竞争力抱有足够信心。
文︱梅新育
利比亚战乱爆发至今已有数月,中国虽然在动乱升级之初就从该国撤出了全部侨民和劳工,但在该国的资产目前仍处于不安全状态中,中国在利比亚资产损失几何,相应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商务部发言人姚坚曾表示,目前中国在利比亚承包的大型项目一共有50个,涉及合同金额188亿美元。不少舆论据此大谈特谈“中国在利比亚投资损失188亿美元”云云,但这种说法纯属误解,并有误导公众之嫌。
必须指出,中国在利比亚直接投资甚少,中国公司在利比亚的项目大部分是承包工程;姚坚所说的188亿美元指的是合同金额,而不是已经实现的损失;而且绝大多数是承包大型工程项目的合同金额,而不是我们在那里的直接投资,这个概念与一般所称的投资损失大不一样。
首先,合同金额不等于面临受损风险的资产金额。直接投资遭遇政治性风险后有可能损失的是已经投入的资产,而不是直接投资合同的全部投资金额。同样,承包工程遭遇政治性风险后可能的损失包括应收工程款成为坏账、留在工地的装备损失、已建成工程受损坏等等,不等于工程合同的总金额。假设一家中国工程公司与利比亚政府签署了2亿美元的安居房建设合同,工程款分期支付,项目已经全部建成验收合格,利比亚政府已经支付了以前几期款项,剩余最后一期2000万美元尾款待付,那么,尽管这2亿美元合同金额也要纳入姚坚所说的“188亿美元”范畴,但这家中国工程公司实际可能的损失就是尚未支付的2000万美元尾款。
其次,由于我们在利比亚承包工程项目的特点,应收工程款彻底沦为坏账的风险较低。假如承包工程的发包方是私人企业,那么,一旦私人企业在战乱中垮台倒闭,业主死亡,已建好工程的应收账款就只能沦为坏账了,最好结果也不过是承建公司被动地成为业主。但是,我们在利比亚承建的多数是住宅、道路、灌溉渠道等民生工程,发包方是利比亚政府。这样,战乱过后,不管最终结果是卡扎菲政权继续统治全国,还是反对派政权统治全国,抑或利比亚东西分治,继承的政权都有偿还这笔债务的国际义务,这是国际惯例。由于利比亚资源丰富,其偿债能力不成问题。
第三,应收工程款暂时拖欠对不同规模公司的影响程度不一样。如果承建公司因流动性危机而倒闭,那么应收账款拖欠就有可能成为真实的永久性损失,如果承建公司资金周转能挺过去,账面上的或有损失就不会实现。某些中型企业资金周转可能会遭遇较大困难,但中铁建之类巨型企业不担心其资金周转会出现严重问题。即使对这些遭遇资金周转困难的中型企业,我们已经建立的出口信用保险、海外投资风险保证等体系也能助他们一臂之力。
不能不道破的一点是,中国社会关于利比亚投资损失的舆论喧嚣在相当程度上已经政治化。有些人无限夸大中国在利比亚的资产损失,真实目的并不是关心中国海外国民和海外资产安全,而是要求中国全面对西方亦步亦趋,充当西方小跟班,放弃独立自主与非西方国家开展经贸往来。可是,根据中国对外经贸的实际需求和比较优势,根据中国力图推动建立更合理国际经贸规则发展方向,根据新兴市场已占全球实际GDP47.7%(2010年)份额且增速高于发达国家的现实,根据西方国家已经暴露和潜在的种种政治性商业性风险,我们能如同他们主张的那样大幅度压缩与发展中国家经贸往来、集中与西方“民主国家”做生意吗?
(注:仅代表作者个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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