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代签字权放松 多项改革正在研究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19 04:28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杨颖桦
保荐制度的改革正在往市场化的方向迈进。
3月16日下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保荐机构监管的意见》,在现有保荐办法基础上强调和落实相关事项,该意见即日起实施。
其中最为引人注意的是传言已久的保荐签字权的放开终于初步落实:由一个项目保代两人可同时在主板(含中小板)和创业板各签一单的模式,改为两人可同时在主板(含中小板)和创业板各签两单的模式。
这背后是监管层对于保荐制度乃至整个发行一级市场参与各方的改革思路的体现:在进一步明确保荐代表人责任的基础上,强调保荐机构全方位的职责,要全方位发布保荐机构的作用,使得保荐项目能被全程掌控。
“对于保荐代表人本身,是不是发行保荐中的‘定海神针’,是不是决定了整个项目质量的优劣?就目前看来,恐怕发行保荐业务的全部责任是保代本身无法担当的,实际上前期出现的保代的一系列问题,也反映了保代本身不能够把所有的东西完全担当起来,应该是全过程的共同合力担当。”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对记者指出。
“接下来是要考虑如何改变成败系于保代一身的这种情况。”其强调。
而这意味着,未来保荐代表人与保荐机构在话语权上将会产生重新的平衡。
此外,上述负责人透露,对于保荐机构分类监管、保荐代表人注册考试的等市场建议的改革方向,都在研究当中。
为什么不是单人单签?
除了签字权的放开之外,该意见还包括了几方面的内容,首先是要求保荐机构进一步健全保荐业务内控制度,提高保荐项目质量;要求保荐机构建立对代表人和成员的问核制度,督促相关人员做好相关尽职工作;要求保荐机构完善对项目连续持续的跟踪和追踪制度,避免出现程序上基本瑕疵和错误;要求保荐代表人以及整个项目组,在整个发行保荐报告中清晰工作,具体具名落实工作,留痕并承担相应责任;保荐机构在明确清晰责任之外,保荐机构的法定代表人要有所担当。
事实上,在前期市场传言中,针对保荐代表人的签字权的猜想方向是改为单人单签,而最终目前落实的是双人在主板(含中小板)和创业板各签双单制度。
对此,上述负责人指出,此次意见是类似于规范性文件的出台,以证监会公告的方式发布,并非是新设的行政许可内容。
而在此前的《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已经规定了一个项目要有两个人来签字,所以必须等待办法修订才能把原来的情况修改。
其指出,两者并无太大区别,从证监会的工作层面来说,保荐办法也要及时修订。
不过,放宽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保荐项目家数限制的制度安排不适用于违规记录的保荐代表人和长期不从事具体保荐业务的保荐代表人。
改变“命系保代一身”现状
而从目前的意见出台情况来看,监管层对于保荐制度的改革方向是,进一步明确中介机构的责任,把保荐责任落实到保荐业务全过程和相关人员身上。
“保荐制度必须进一步夯实,保荐业务全过程和相关人员所有的职责,不应只是保代自己所担当的,我们对于怎么进一步加大保荐机构整体的合力必须考虑,不是命系于保代一身,这个恐怕是今后必须好好进一步研究推进的。”上述负责人指出。
比如在该意见中,就明确提出了要求保荐代表人以及整个项目组,在整个发行保荐报告中清晰工作,具体具名落实工作,留痕并承担相应责任;保荐机构在明确清晰责任之外,保荐机构的法定代表人要有所担当等等。
这带来的影响,或是以后保代与保荐机构之间的地位的重新平衡,保代以往所把持的签字权所带来的身价与地位,或者会有所改变,而保荐机构的地位则日益重要。
“在落实保荐代表人的基础上,保荐机构整体也要进一步的夯实,全部的发挥,才能落实到各就各位,相互制衡又有一定的协同效应,才能够适应将来进一步市场化的需求。”上述负责人如此描述未来改革中对于保荐人与保荐机构相互的关系。
而对于未来保荐制度的具体改革方向,上述负责人指出,保荐机构分类监管、保代考试注册化等等都是研究的方向。
“ 一切有利于市场化的进一步规范的,能够职责更进一步清晰的,日常自律主体能够担当的这些改变,我们都在研究。”其指出,“我们确实是想要市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