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清华不应一省一个录取标准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6 01:20 来源: 中国经营报代忘
高考结束,各地高校即将进入录取程序。2012年,915万名高考考生中将有685万人被录取,录取率为75%。1977年,570万人中录取27.3万,录取率只有4.8%。35年间,从精英教育到大众教育,年轻人接受高等教育的空间经历了“大跃进”式的增长。但北大、清华只有两所,一流专业非常稀缺。谁,凭借何种标准,进哪所学校,依然是事关考生命运的核心问题。
通过代考被录取、各种关系生及靠幕后金钱交易而上大学的情况,都直接冲撞了底线,无论在哪种公平观下,都要对之保持零容忍。问题只在于考试法至今难产,录取规则被权力与人情锈蚀,各种违规屡禁不止。现实中争议最多的,是分省录取与分数面前人人平等之间谁更公平的问题。
北大教授张千帆的研究显示:广东、安徽考生考进北大的概率只有北京考生的1%,上海考生进复旦的机会是全国平均机会的53倍,山东考生的274倍,内蒙古考生的288倍。高考招生的本地取向已到触目惊心的地步,这进一步刺激了高考移民。
有观点认为,站在资金来源的角度,部属高校当照顾全国纳税人,地方高校应以本地考生为主。以此为由,的确可以对部属高校的本地化做部分纠偏。为避免招生名额的过度地方化,2006年,教育部曾要求各部属高校在当地的招生比例控制在30%以内。但是,这个30%比例的依据何在?本地院校又该定什么比例合适?或干脆对别省考生一个都不取?
可以说,以资金来源分配招生名额依然未称公平。部属院校固然从当地获得土地和部分资金支持,地方院校却也有相当部分专项经费来自中央。况且,中国是单一制国家,央地财政关系并未完全法定化,强干弱枝的分税制是通过真刀真枪的央地博弈才建立起来。我们的现状依然是全国一盘棋,中央仍强势地在各省之间进行财政转移支付。这种财政格局,要厘清资金来源并不容易。
更严重的问题在于,绝大多数高校的财务状况现在还一片朦胧。2010年“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学校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财政性资金、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等应主动公开,但中国政法大学一份《2010~2011年度高校信息公开观察报告》显示,“211工程”中的112所大学中,没有一所公开经费来源和年度经费预决算方案。如果连高校的资金构成状况都不清不楚,又如何据此分配各省招生名额?
全国一盘棋的影响不仅表现在财政上。1952年的院系大调整,就在全国范围内打破地域限制,重新分配了教育资源。1990年代以来的高校合并,也是行政主导下的资源整合。不管这种“拉郎配”的初衷与效率如何,从公正的角度来看,教育资源分布仍然非常不均。比如,39所“985”高校中,北京8所,山西、河南、河北等13省区则为零。试问,各级公立高校本地化取向如此严重,在那些没有好学校的省市,如何让考生站在公平的起点上去改变命运?高考作为保持社会横向与纵向流通渠道的功能将如何实现?
从现实出发,要想既能选拔天赋优异的学生,又保证高等教育在一国内的基本公平,就需要有统一的录取标准。不管这个标准是高考分数,是德智体美全面衡量,还是教授面试团对笔试过关考生的潜力评估。
录取标准的统一,与高校自主招生和素质教育的改革取向并无矛盾。北大清华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制定特殊的录取标准,但标准不能一省一个。这种标准的统一所直接针对的,就是在录取环节对高校所在地考生的过度偏袒。
有人担心,那地方财政岂非要丧失投资本地高校的积极性?未必。让本地多几所实力雄厚的名校,可以吸引全国优秀考生就读与就业,对本地的社会经济发展将带来大量正面效应,本地纳税人亦将获益。地方政府何乐而不为?将低于全国统一水准的考生留住,对本地的长远发展反倒未必有益。更何况,名校不是钱堆出来的,政府完全可以将高等教育还给教育家,通过改革过度行政化的教育体制来实现。用财政直接换招生名额,不能说是有远见的政府。
除了良好的办校环境,保障本地纳税人利益还有很多别的办法。比如,将更多财力前移,用省级财政保证义务教育的优质化与均等化,实行城乡师资交流,调整学校布局等,以此来增加本地考生在名校录取中的竞争力。同样的思路,中央政府要保障各少数民族考生、农村与边远地区考生的录取机会,最好的办法,不是各种极易被权势扭曲且有逆向歧视之嫌的加分政策,而是着力推行义务教育的优质与均等。学生们将来不是在一省竞争,而是在一国乃至全球竞争,各种保护主义都难有出路。
一句话:地方竞争不可少,但招生公正是前提。
作者为资深媒体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