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化影响中国经济法治建设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05 17:52 来源: 《法人》全球化影响中国经济法治建设
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法治以及全球化的影响,使中国在很多经济制度设计上走向国际化,但在中国特色到国际标准这一转变过程中,立足中国现实仍然是本土经济法必须坚守的原则之一
文 王建新 贺靖轲
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写道:“不断扩大产品销路的需要,驱使资产阶级奔走于全球各地。它必须到处落户,到处创业,到处建立联系。资产阶级,由于开拓了世界市场,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成为世界性的了。使反动派大为惋惜的是,资产阶级挖掉了工业脚下的民族基础。古老的民族工业被消灭了,并且每天都还在被消灭……民族的片面性和局限性日益成为不可能,于是由许多种民族的和地方的文学形成了一种世界的文学。”这描述的就是全球化的问题,现在由于各国之间的联系日益加深,全球化正无情地影响着世界历史进程,无疑也影响着中国的历史进程。
“本土资源理论”并不回避或者抵制这一情形,“本土资源理论”本身并非是拘泥于中国而顽固不化的,“本土资源理论”并不仅仅着眼于中国而排斥异域文化。尤其是在经济法领域,随着全球化进程的深入发展,中国从各方面受到影响,尤其是经济发展方面。自然的,为经济发展提供法律保障的经济法自然是受到更大的影响。
经济全球化对经济法本土资源的渗透
经济全球化目前在国际上没有统一概念。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在1997年5月发表的一份报告中指出,“经济全球化是指跨国商品与服务贸易及资本流动规模和形式的增加,以及技术的广泛迅速传播使世界各国经济的相互依赖性增强”。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认为,“经济全球化可以被看作一种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经济、市场、技术与通讯形式都越来越具有全球特征,民族性和地方性在减少”。根据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布的定义,经济全球化(Economic Globalization)是指地理上分散于全球的经济活动开始综合和一体化的现象,其主体一般认为是跨国公司,具体表现为资本、技术、产品等跨国快速流动或扩散以及跨国公司垄断势力的强化。
现在的理论界普遍认为,经济全球化主要起源于上世纪八十年代,他以发达国家为主导,以科技和生产力为手段,通过市场经济这一基本经济体制,通过国际金融、国际分工等要素,促进生产在世界范围内的分工协作和相互交流。经济全球化发展过程中,国际贸易壁垒逐步得到消除,国际贸易自由化程度越来越高,国家间的贸易深度和广度日益扩展;跨国公司的扩张使得商品的生产分布于不同的国家,极大的提高了国家间的经济关联度;国际游资成为了国际金融市场的重要角色等等,一系列现象都在说明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程度。
全球化的经济需要全球化的秩序,全球化的秩序就需要全球化的规则。在全球化的过程中,各国的国内经济规则不断的趋于一致,全球性的协调组织越来越多,并且越来越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可,他们始终试图将规则国际统一化,如《托收统一规则》、《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以及一系列的国际知识产权公约等等。当今的国际规则是具有发言权的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规则,在这样的情况下,以国家为个体的本国的规则往往表现出与国际规则的格格不入,发展中国家面对这些规则,往往会感觉到不公正、不适应,尤其是面对全球化的市场经济时,像中国这样的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化的国家,在面对国际规则时存在的问题尤其严重。
2001年,中国加入WTO,这是中国融入全球化发展的最为直观的表征。根据《中国入世协定书》第二条贸易制度的实施(A)统一实施款明确规定了,中国政府须将WTO规则适用于中国的关税领土,以有效合理方式实施与贸易有关的各种国际规则,要求中国地方各级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他措施符合《WTO协定》及《中国入世协定书》中所承担的义务。这样一来,中国经济法的发展就必然面临一个严峻的问题:“从中国特色到国际标准”的转变。
按照我国的承诺,在我国入世后,我国在法治方面的努力是与国际接轨,经济法律、法规立法必须向与WTO规则协调的方向发展,现存的经济法律、法规应当向与WTO规则协调的方向修改,这样一来,国际规则就逐渐成为我国经济法的发展方向。这是否就代表“本土资源”就走向没落了?当然不是。
第一、国际规则与国内经济法规则的重叠部分是有限的,对于不重叠部分,“本土资源”将仍然起到极为关键的作用,任何一家跨国公司入驻中国市场必然会考虑的第一问题就是“中国化”,“中国化”的程度决定这个跨国公司在中国的发展程度甚至是否存活,谷歌搜索在中国大陆市场的失败就在很大程度上说明了这一问题。另外,关于社会保障问题、区域发展问题等等,这些问题是国际规则无法涉及,更无法解决的,“本土资源”仍然是解决这些问题的首要选择。
第二、对于国际规则与国内规则的重叠或者冲突部分,“本土资源”同样在起着重要作用。对法律、法规本身的修改是很容易的事情,但是“徒法不足以自行”,一部再好的法律不能得到实施就形同虚设,如何将国际规则适用到中国现实问题中来,在中国的国情土壤上成长是比修改国内规则更为重要的问题,在这一问题中,最能够起到作用的因素仍然是“本土资源”。
因此,经济全球化给“本土资源理论”带来的影响是不容忽视的,但是离开了“本土资源”这一命题,中国试图融入世界或者世界试图进入中国都将是失败的。
文化全球化对经济法本土资源的渗透
同经济全球化一样,文化全球化是全球化的一个方面,当经济在全球范围内蔓延时,文化就随之而来。简单的说,当美式快餐被中国人普遍接受之后,人们就会无形中接受其背后的文化底蕴,当NBA风靡中国时,它的文化底蕴在篮球爱好者中的影响已经超越一切经济的或者意识形态的因素,有些人甚至根本就不知道NBA的中文全称,却对其思想、理念如数家珍。中国文化同样在世界范围内得到推广,借助电影的形式,中国功夫等已经在世界各地深入人心。文化全球化甚至比经济全球化进行的更为迅猛。他对人们的影响完全是心理层面的,是人们在享受的过程中逐渐产生认同,并最终占领人们的思想领地,在这一过程中,人们往往不用付出任何的代价。所以,在普通民众阶层中,文化全球化招致的非议远远低于经济全球化所招致的。
但是我们应当认识到,在文化全球化中,文化霸权占据着相当重要的分量。由于西方发达国家有着更为雄厚的经济基础,他们有更多的实力投入到文化创作中,引导着流行的趋势。我们已经在文化领域丧失了大量的领地。首先是语言,语言是文化的一个方面,与文化联系最为紧密。英语正在侵蚀着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的文化,很多青少年能够熟练的唱饶舌的英文歌曲,却不能背诵多少的古诗词,我们的官方也将英语教育作为青少年教育,直至高等教育的重要方面。根据英国文化委员会所做的名为“English 2000”的大型调查数据表明:“全球以英语为母语者为3.5亿;到2000年,全世界的英语学习者将超过10亿;英语教学工业(the English teaching industry )每年给英国带去70多亿英镑的有形和无形收入”。这一点足见英语的影响力以及其对各国文化的侵蚀程度。其次是文化产品,如影视作品、卡通形象、流行音乐等,在儿童玩具市场,西方卡通人物形象占据了最重要的位置,而好莱坞的影片往往比国产大片更具有吸引力,流行音乐也始终以欧美风格为导向。其他诸如体育活动,节日活动,甚至人们的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在受到西方发达国家文化的影响。
在这样的情形下,是否中国文化就走向衰退了,或者说坚持“本土资源理论”就等于闭门造车了呢?当然不是。我们必须认识到,文化全球化不等于文化霸权,文化全球化更不等同于文化的单一化。文化全球化是文化的平等交流和相互冲击。在这一过程中,有的文化可能受到更多的接纳,暂时显示出强势,或者人们出于好奇感和审美疲劳的原因,可能对外来的某一新鲜文化,表现出较高的热情。同时文化全球化更重要的是文化的多元化,我们可以在中国的街头某个角落看到英文,也同样可以在欧美国家见到中文,甚至在很多的欧美体育明星身上看到大量的中文纹身。当人们在对西方哲学痴迷时,也有更多的人开始将目光专注于东方哲学研究。当我们在学习英文时,欧美国家的高等教育课程中也在开设中文课程,这是个互动的过程,而不是个取代的过程。再者,西方文化在进入中国后,已经逐渐开始中国化,在语言的交流中,随着英语的推广,“新加坡英语”、“中国英语”、“日本英语”也开始出现并占领一定的地位。我们在过西方的节日时,在中间加入了更多的中国元素。比如平安夜,在西方社会,平安夜本身和苹果是没有任何关联性的,但是在中文中由于“平”和“苹”谐音,苹果就变成了平安夜的“平安果”。这些现象是不胜枚举的。同时我们更应该认识到,文化的独立是民族独立的基本标志,世界上存在过的四大文明古国,之所以只有中国延续下来,其他的都走向了消亡,其根本原因就是,无论我们的国家、民族经历了怎样的变更或者磨难,中华文化始终保持着其本身的根本内容,并吸收同化这外来文明,延续着中华民族的本质特征。因此,研究和发扬“传统文化”也是我们保持民族性的基本需要,是我们无法推卸的责任。
在这一层面上讲,“本土资源”甚至不仅是经济法学,或者法学本身应该坚持的原则,而是整个社会学科应当坚持的出发点。
总而言之,全球化对中国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随着中国对外开放程度的加大,更多的新鲜事物冲入中国市场,影响着中国人,尤其是中国青少年的习惯,“韩流”等改变着青少年的世界观和人生观,这引起了社会各阶层的关注。但是,我们必须清晰的认识到,无论我们接受了多少外来的文化、经济的冲击,都应当按照对我们的经济社会有利的原则,对其筛选之后,使之适应中国的需要,同时更要发掘和培育中国本土的元素,使之走向世界。
在全球化下改革政府对经济法发展的作用
中国政府在中国经济发展中起着较为独特的作用,中国经济近年来的飞速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归因于政府的正确领导、改革和推动。但是由于中国特殊的历史和现实原因,中国政府在经济发展中也表现出很大的弊端。
中国正经历着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型,并且这种转型是在政府的领导下,在未经历急剧的政权更替而发生的,是在维持社会稳定的前提下,通过改革的方式进行的。转型是个困难的时期,“转型所涉及的大规模制度变化,属于人类所能想象到的最复杂的经济和社会过程之列。”中国的转型是在政府的推动下进行的,对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型,没有任何经验可供参考,我们一直在稳定的前提下,在逐步的摸索中前进。在这一过程中,原有的社会矛盾在逐渐淡化,新的矛盾又重新产生,在各种矛盾中,与经济发展关系紧密的,并且在今年来最为人们关注的问题就是社会分配不公导致的社会不稳定,以及由于竞争环境的不公平导致市场的无序竞争。
改革过程中,部分人利用行政干预市场活动的权力,进行权钱交易。改革开放初期,特殊的市场形态,导致了“官倒”情形的出现。这种“寻租”行为所带来的利益,在短时间内培养了一批既得利益集团,这一集团为了其利益的稳固,仍然通过各种努力维护其“寻租”公权力的环境,极大的破坏着经济的健康发展;另外部分人利用转轨时期财产关系调整和变化的时机,将公共财产掠为已有。尤其是原来的国企领导及其裙带亲信,利用改制过程中的制度漏洞,以“合法”的外衣将国有资产据为己有,迅速暴富;三是利用市场体制的不完善、不规范牟取暴利。基于此,有学者认为:“由于在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轨时期权力制衡机制没有及时建立起来,某些人就可以利用这种特殊条件,运用不受约束的权力来谋取私利,实现暴富”是导致社会分配不公的重要原因,社会分配不公所产生的既得利益集团同时利用其占有的资源形成的话语权,进一步危害着市场竞争秩序。这些情形总体而言,是由于政府参与社会经济的不恰当和市场竞争的不充分。因此,越来越多的学者、市场主体对政府在市场经济中应当起到的作用提出质疑和要求,我们国家针对政府在市场经济中应当起到的作用的改革也日渐深入。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已经把政府经济职能的转变作为了一项重要的改革举措,但对政府干预提出种种的要求是较为容易的,如何确保政府干预正确地进行是较为困难的,而这恰恰是经济法所要解决的问题。但是我们应当看到,中国的法治进程是以政府为主导的法治进程,法律对政府、政治有极大的依赖性,如何制定正确的,符合中国现实国情的,能够为政府所遵照执行,并积极约束政府干预经济行为的经济法,是经济法学应当着重研究的问题。
我们可以发现,中国传统文化、中国的社会现实问题,以及中国政府在现代法治及其在经济建设中起到的作用等等问题,为中国经济法学的发展提供了无限的营养,这些因素和问题是西方资本主义法治观念及其制度所不能提供给中国经济法研究的。也就是说,西方的资本主义法治观念及其制度,只能作为研究中国经济法的参考。这样一来,中国经济法就被迫寻找自己的理念、理论和制度设计,从而为中国经济法学的独立发展指明方向。
正如波斯纳所言,“与现实相比,任何理论学术都会黯然失色,都不过是一种解说,而且永远不会是最后的解说。”无论我们经济法的起步有多晚,无论我们的经济法的理论基础如何薄弱,无论我们的经济法所维护的经济基础与西方发达国家有多大的差距,我们都不能否认任何外来的法律制度设计或者理念都不可能完全符合我们的国情,也不能解决我们的经济生活中存在的所有问题。中国经历了几千年的文明,政府在治理国家,以及思想家们在论述治国方略时,已经为国家如何调节引导国家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大量的营养。中国独有的社会现实问题,以及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等因素,为中国经济法的发展提供了大量的素材,这些素材也在一定程度上要求中国经济法学立足“本土资源”。
不可否认的是,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法治以及全球化的影响,使我们在很多经济制度设计上走向国际化,在特定问题上甚至磨灭本国特色。但是,我们仍应当认识到,在异域的理论或者制度设计应用与中国问题相结合的过程中,我们仍然应当立足中国的现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