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民间金融要从国情出发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15 15:03 来源: 《当代金融家》文/ 许均华
从专业术语上讲,民间自由借贷称为非正规金融,和银行信贷等正规金融一起构成一个国家或一个区域的借贷体系。当一个国家或一个区域的经济增长对金融的需求形成刚性时,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相互消长:正规金融满足不了经济增长对金融的需求时,非正规金融就会快速发展;当正规金融能适应经济增长的需求时,非正规金融自然无生长的土壤。
为什么不少地方的非正规金融会演变成非法集资行为?相关部门在采取措施取缔这些非法集资行为的同时,金融管理部门是否也该反思我们的正规金融机构的作为?发达国家的金融发展模式或者某个发展中国家个别的金融发展模式是否能解决像我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的金融需求问题?当城市中金融机构比厕所还多、各金融机构之间进行着血腥风雨的红色竞争的时候,农村地区的金融需求有哪些正规金融机构在满足?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有哪些正规金融机构在满足?国家的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到底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多少金融服务?号称为中小企业或非公有制经济服务的金融机构到底有多少钱贷给了中小企业或非公有制企业?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到底是在支持农村经济还是在以高额利息瓜分农村经济主体本来就低得可怜的利润?要解答上述一连串的问题,需要有关部门实地调研,深刻反思。
“贷款难”的问题在农村极为普遍。据估计,银行、信用社等正规金融机构能提供的贷款不足农村贷款需求量的30%,约有70%以上的资金都得依靠民间借贷来解决,有专家估计这一数字至少在6000亿元以上。
民间信贷作为农村融通资金的传统方式,在经济发达地区以及农户和其他经营主体资金需求量多的区域更是广泛存在。但是,由于长期以来一直缺乏国家法律保护和监管约束,各种形式的非正规金融组织处于法律边缘状态,民间借贷良莠不齐,且有很大部分为高利贷,大大增加了农民债务负担和农村金融风险。庞大的民间资金被排斥在正式金融体系之外,不仅使国家税收大量流失,宏观调控的政策效果受到干扰,也使得整个国家金融安全和经济安全面临严峻的挑战。
毋庸置疑,我国目前还有部分领域或区域的经济发展得不到正规金融的支持,这也是目前非正规金融或非法集资盛行的根源。一些学者或政策制定者不是从如何大力发展正规金融以满足经济发展需要的角度去考虑问题,而是把视角放在了如何使非正规金融正规化上。非正规金融的特点,一是对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没有保障;二是对于借款者来说成本过高。把非正规金融正规化,只是解决了放款者高利息的法律保障问题,并没有解决借款者的高成本问题。
目前,我国非正规金融盛行的领域或区域的特点是行业业态不稳定或者是利润率低,这些领域或区域应该由政府的政策性正规金融来支持。
为此,我的建议是:第一,学者或政策制定者要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来研究中国的金融发展战略问题,发达国家的金融发展模式或者某个发展中国家个别的金融发展模式只能作为借鉴。第二,国家正规金融发展战略必须是领域和区域全覆盖战略,不能留下空白。第三,在行业业态不稳定或者利润率低的领域或区域,国家的政策性正规金融机构应该唱主角。第四,鼓励商业性正规金融机构加大对行业业态不稳定或者利润率低的领域或区域的金融支持,在税收政策、存款准备金比例、再贴现政策等方面给予优惠。
只要国家政策对头,相关部门真抓实干,就没有干不好的事情。
(作者为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首席经济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