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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成本远小于收益而成为“避税天堂”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06 22:13 来源: 中国产经新闻

  中国“反避税”受阻跨国公司

  本报记者 武文静报道

  近日,全国最大单笔非居民企业间接股权转让所得税4.03亿元在山西省成功入库,这也是中国反避税战斗的又一场大胜仗。然而,中国的反避税之路并不平坦,跨国公司在华避税行为愈演愈烈。专家指出,“超国民待遇”致使中国成为跨国公司的避税天堂,避税成本小于避税收益,更加剧了跨国公司在中国的避税现象,建议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加强对逃避税款跨国公司的监管。

  事实上,4.03亿元税款是由山西晋城国税局用了近一年的时间征收的,但这也仅仅是跨国公司在华避税的冰山一角。来自国家税务总局2004年的数据显示,跨国公司每年的避税活动给中国造成300亿元的税收损失。此外,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力称,2011年全年通过反避税手段增加税收贡献239亿元。

  “跨国公司避税行为不仅损害了中国的税收利益,扰乱了我国的税收秩序,而且侵蚀了我方投资者的权益利润,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商业环境。”中投顾问宏观经济研究员白朋鸣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说。

  一般而言,跨国公司在华子公司大体上可分为中外合资公司和外商独资公司。在白朋鸣看来,中外合资公司,一般利用品牌优势和技术优势来掌握中外合资公司的购销渠道,通过从母公司高价购买原材料和零部件,以及向母公司低价销售产成品来转移一部分属于中方的利润进入集团内部;外商独资公司,一般利用“超国民待遇”所留下的税收漏洞,通过转让定价和资本弱化的手段来达到转移利润和避税的目的。

  当然,资本是逐利性的。一方面,跨国企业的市场业绩持续萎靡,不少跨国公司甚至大喊亏损;一方面,外商在我国的投资却逐渐增多,跨国公司不断涌入中国市场,中国俨然成为这些“长亏不倒”跨国公司的“避税天堂”。

  “在改革开放前期,地方政府为了引进技术和管理,为了GDP这个政绩,因此积极招商引资,从而跨国公司获得了税收、土地等方面的‘超国民待遇’,政府对跨国公司的监管比较消极,对跨国公司的避税行为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致使中国成为了跨国公司的避税天堂。”白朋鸣说。

  不可否认,虽然近年来中国的反避税调查力度一再加强,但也还是有很多企业通过各种避税手段少缴税。“由于中国的税收存在漏洞,监管制度缺失,监管人才缺少,监管方式落后,因此跨国公司避税的成功率非常高。即使中国反避税成功,出于招商引资的目的而对跨国公司的惩罚力度较弱,导致了跨国公司在国内的避税成本很小。避税成本小于避税收益,加剧了跨国公司在中国的避税现象。”白朋鸣说。

  如何才能防止跨国公司避税呢?白朋鸣建议,首先,逐渐取消中国涉外税法中跨国公司所享受的税收优惠,堵上跨国公司利用“超国民待遇”来避税的途径;其次,完善税收立法,专门制定反避税条款以有法可依;再其次,加强反避税人才队伍的建设;最后,建立国际市场价格信息、反避税信息的共享平台,从而压缩转让定价的操作空间,增强会计师事务所、税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在反避税工作的作用。

  从国际上来看,跨国公司的避税问题也并非中国独有,但各国在解决避税问题上却存在天壤之别。“中国可以借鉴一些先进可行的国际经验,如美国加强立法和国际税务合作以控制避税、德国通过组建‘外国情报中心’进行国际情报交流、日本税制中设立反运用避税港措施。”白朋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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