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民办和行业博物馆发展初见曙光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30 18:00 来源: 中国财经报实施分类支持政策、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股权投入方式进行支持、对日常博物馆运转进行补助、对展览类型进行奖补、加强考核与培训
本报讯 近日,陕西省西安市财政局依据《民办和行业博物馆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根据各博物馆2011年工作的考评情况,对关中民俗艺术博物院、陕西师范大学博物馆等28个博物馆进行奖励与补助。
据悉,西安市拥有84个民办与行业办博物馆,博物馆数量之多在全国居于前列。为打造西安国际一流博物馆城市,西安市安排专项资金着力支持引导民办和行业博物馆建设与发展。
实施分类支持政策。在对博物馆事业制定整体发展规划的基础上,根据管理主体不同,分别对民办和行业博物馆制定分类扶持政策。优先扶持能填补博物馆门类空白,完善市博物馆体系的专题性博物馆项目;优先扶持办馆基础好,可持续发展能力强的博物馆项目;优先扶持品牌竞争力强,能在国际国内造成重大影响的博物馆项目。
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股权投入方式进行支持。新建和利用已有建筑改建的民办博物馆,对其中用于展览、修复、库房、科研、设备间、办公室等区域的建筑面积,以政府股权投入的方式,分别按每平方米500元和2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每个博物馆建设项目补助最高金额分别不超过300万元和100万元。
对日常博物馆运转进行补助。参照国家博物馆评估定级标准,将民办和行业博物馆按照展陈面积、藏品数量、等级、类型等因素,经综合考评分为大、中、小三个级别。根据博物馆提供社会服务、发挥社会效益的质量和程度,分别给予不同标准的补助。对民办博物馆每馆每年按照对应等级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运转经费补助;对大专院校、国有企业等行业管理的博物馆,每馆每年按照对应等级分别给予15万元、8万元、3万元的运转经费补助。对超小型博物馆由市财政局和文物局视每年运转及提供社会服务情况研究审核给予一定金额的补助。
对展览类型进行奖补。对民办和行业博物馆组织的利用自有藏品赴市外进行展览和引入展品在自有馆内举办的展览活动,分别按照赴境外、市外展览以及引入展览等不同的临展类型,综合每次临展规模、藏品等级、展览天数等情况,分为大、中、小型展览三个等级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加强考核与培训。每年按照统一标准对民办和行业博物馆的管理工作进行综合考核。从考核为优秀的博物馆中评出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文物主管部门加大对博物馆业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鼓励相关部门加大对该市博物馆业的宣传力度,以提高西安市博物馆的管理和服务水平,打造西安博物馆业品牌。 (通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