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27日 05:21 来源:深圳商报
5月24日,联合利华旗下夏士莲、力士两款品牌多款沐浴露、洗发水已经在广州部分超市开始涨价,涨幅为10%左右;与此同时,多家零售企业也表示已经收到这两款品牌供应商的涨价通知。
本月初,联合利华曾被发改委以散布涨价信息、引发部分地方抢购为由行政罚款200万元。联合利华一边认缴罚款,一边“公开”涨价,明摆着跟发改委叫板,不给“约谈”和罚款面子。
本来,这是件简单的事。企业要做的事情,就是生产出消费者愿意购买的产品,获得利润。如果不能赚钱,投资办企业干什么?不如直接去做慈善。联合利华碰到的问题是,原材料、人工等等都涨价了,却被要求其产品不能涨价。如果老老实实不涨价,是跟自己过不去。
和个人一样,企业作为社会一分子,也是公民,即企业公民。公民的权利义务,受到法律保护。出现通胀、物价飙升,民众实际生活品质下降,社会怨气沸腾,作为企业公民,有没有义务承担“社会责任”,以亏损的代价,维持产品原来价格?
从法律角度,非垄断企业,即自由竞争领域,企业有自主定价权力,因此,企业没有法律义务承担所谓社会责任。换言之,任何干预企业定价的行为,在法律层面,都值得警惕。
希望企业能承担社会责任,是一种美好愿望。就企业而言,道德,往往呈现高于法律责任和义务的姿态但是,如果一个企业长期不顾现实利益,其竞争力就会被削弱,其“道德”行为则难以持续,因此,法律一般不追究企业对利益的追逐,社会也不会简单认定企业追逐利益的行为“不道德”。
同样处于通胀局面,如果认为叫停企业“涨价”有理,推而广之,其他社会角色,是否也应该自动支付代价?比如,工人要求涨工资,是不是对物价上涨推波助澜;税收远高于经济增长水平,是不是增加了经济成本,从而导致物价上升?纠缠到最后,所谓道德,很可能成为谁都会有一番解读,谁都很难说服他人的状态。
联合利华涨价行为是否合理,最后只能通过消费者放弃或继续购买其产品得出判断,没必要把事件放大。
除了联合利华,最近,一些媒体还密集报道可口可乐、百事可乐以及啤酒等饮品生产企业涨价的新闻。其中,可口可乐等不明示涨价,而是通过更换容积更小的包装,“暗自”涨价的行为,被一些媒体指责为“欺骗消费者”。
本来,成本上升,产品涨价天经地义,但是,如果被要求不许公开“涨价”,或者,公开涨价会受到处罚,而企业又不想亏钱赚吆喝,你让它们怎么办?
分享到: |